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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
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
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
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
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
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
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啊?”
胡蔓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打量个不停:“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武战是做什么的?他可是猎人,成天跟这些动物猛兽打交道,怎么可能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听胡蔓说是从后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后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里是真的有狼群的,所以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厉害,也敌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应该是和狼群走丢了。”
武战看着这眼神无辜的小东西,虽然它现在毫无攻击力,可它毕竟还是狼,不能留下。
胡蔓毕竟是个女人,早就被萌的不行了,而且总觉得它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祈求,不由央求:“它还小,如果从小跟人类长大,是不会伤人的!”
现代很多这样的例子,虽然天性重要,但后天环境更重要,有些被人类饲养的猛兽都不会伤人。
“不行!”
武战态度很坚决:“狼的天性就是嗜血,这种东西是养不熟的!
万一伤人怎么办?”
胡蔓咬咬唇,恋恋不舍的看着刚得来的萌宠,虽然真的很想养着,可也知道武战的顾虑有道理,叹口气:“小东西,我不能留着你了,我把你送回树林,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好不好?”
武战从她怀里抱过来:“我去吧,万一危险怎么办。”
于是胡蔓只能目送它走远,多萌啊!
怎么就是只狼呢!
回了屋发现胡秀正收拾东西呢!
胡蔓眨眨眼:“你准备走了?”
胡秀撇嘴:“走什么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肯定要住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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