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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说来听听。”
达溪长儒问道。
李闲笑了起来,很漂亮,很温和,甚至还带着一点害羞。
他想起前世时候看过的那本很著名的穿越小说,想起那个和自己同样叫做闲的少年。
只是那个少年的命运似乎比自己好一些,最起码他身边有一个实力恐怖的瞎子,有一个给他留下大笔遗产的老娘,还有一个终究心里对他有愧的皇帝老爹,还有一支变态的重狙。
而自己身边呢,有一群马贼,有一个叫张仲坚的大胡子,现在多了一个叫达溪长儒的变态师父。
“安之。”
李闲淡淡的笑着:“我喜欢这两个字,很喜欢。”
“如果你今天还能完成一千五百次,我就答应你。”
达溪长儒转过身,朝着远处走去。
李闲试着抬起自己的右臂,然后惊喜的发现左臂很自然的抬了起来。
他苦笑一声,心说这样锻炼还没有发育的肱二头肌,是不是也算拔苗助长?不是他的神经错乱了,而是因为用力,右臂终究抬不起来,左臂却在力量的作用下抬了起来。
朝求歌微笑着对李闲说道:“别皱着眉头,坚持下去,用不了五天你就会适应,一年后,你的右手就能强壮起来。”
李闲依然苦笑:“小朝哥,我没担心右手,我是在担心左手……可不可以找些不用筷子的东西来给我吃?”
朝求歌发现这个少年确实很可爱,这种状态下竟然还有心思开玩笑。
“我去帮你烤一只兔子。”
朝求歌站起来,朝着重新升起来的火堆走去。
昨夜睡觉前,所有的火堆都已经熄灭了,然后压上了石头,确保不会有一颗火星飞出来。
达溪长儒没有阻止李闲一个人将一整只兔子吞下去,虽然一天一夜没吃东西就这样暴饮暴食对身体很不好。
因为达溪长儒很清楚,李闲今天……或许只有这一顿早饭可以吃。
达溪长儒的要求就是那么简单而苛刻,连续拔刀一千五百次,否则没饭吃。
不是一天累计一千五百次,而是连续的不间断的。
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一口气吃掉一只烤野兔不算惊世骇俗,可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在马背上一边拔刀一边吐,吐到连上个礼拜吃的东西都能回味起味道的时候,他竟然还能硬扛着手脚软得好像面条一样却倔强的继续动作,这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那只烤得很香的野兔在李闲的胃里转了一圈,还没有来得及消化就又吐了出来。
从嘴里吃进去,从嘴里吐出来,李闲就好像一个单细胞动物,成功的让菊花小门处于下岗状态。
倔强的少年啊,你有这样的毅力,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达溪长儒看着李闲被阳光拖长了的身影,心中忽然生出一股久违的豪情。
“悟空这两个字,真的不好吗?我还是觉得比安之这两个字强不少。”
达溪长儒试图改变李闲的想法。
“你再提这两个字,我就回花果山不回来了!
就算妖精吃了你,我也不回来!”
李闲咬牙切齿的说道。
ps:将明的文字比帝胄自我感觉要漂亮些,所以写起来的速度稍微慢一些。
存稿是没有的,我试试每天三更能不能保持,如果不能,最少也不会低于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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