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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当中,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
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骑着骏马走向皇宫,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融的,沈俊不经常回忆旧事,却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为早已遗忘,却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还记得,被娘亲拣到时,他正学着自己前一天刚刚重伤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温热的鲜血。
他想,大约那时候他像头狼崽子多过于像个人吧。
娘亲明显吃惊极了:“你这小孩打哪来的?怎么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辙的呲牙嘶吼。
对付他这样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子,娘亲手到擒来。
娘亲是个身形高大,皮肤黝黑的女子。
像她这样健壮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里也不常见。
想来为了打猎方便,她,爹爹和阿庆一家三口独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里。
每到冬天,山里人的日子都不好过。
娘亲是个能干肯吃苦的女人,打猎,下厨,缝补,浆洗,她样样干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个劳力,如今再多一个沈俊,实在支撑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个月的窝头夹腊肉片后,沈俊跟着娘亲身上的肉味再一次进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脱光了的美女一样,哪里有兽穴,哪里有野兔,在他眼里一览无余。
“怎么样?我说这孩子不错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么就这么重,一个孩子罢了,也值当你吓着。”
娘亲领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轻声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欢,养着他便是。”
娘亲眉飞色舞,比打了一头熊瞎子还高兴:“那说定了,不过,他得跟我姓。
谁叫你非让阿庆跟你姓周的,这个孩子一看就是个好猎手,他必须得随我的姓。
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给我做上门女婿,你倒好——对了,姓沈,我给他取个什么名呢?”
素衣散发的男人撑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视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这孩子性子野,起个俊字收收性,愿他即便他以后不是一介俊彦,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后才发现,娘亲很多时候其实听不懂爹爹的话。
只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听爹爹说话时,娘亲这种眉目间弥漫着的生动,令她这样眉眼平常的女子也会凭添许多丽色。
沈俊其实是不明白的,娘亲那么厉害,若不是有这个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设伏,只为给他赚取看病的银两,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几个月也不得闲,不辞劳苦地用家里仅有的那辆驴车将他推出山寻亲,只留他和阿庆两个半大孩子在家相依为命。
图什么呢?
在沈俊遇到那个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种能让娘亲心甘情愿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绿,绿了白。
时光让沈俊学会了写字,学会了算数,还让他学会了做饭,织补。
只有阿庆,依然每天乐呵呵的,除了扔石头,什么也学不会。
沈俊开始忧虑:他幼时在狼群中生活,像阿庆这种傻狼只会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见,是最早一批被撵出狼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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