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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空荡荡的水晶灯下,慕景宸一瞬不瞬地看着那个昨晚和他缠棉,叫林可馨的女孩,她面朝着他走过来,越来越近,却在最后与他擦肩而过,目光没有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钟。
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平静又忧伤地离去。
那一刻,慕景宸的心终于碎了、死了,再也看不到一丁点儿微光。
就算她忘了曾经刻骨铭心的初恋,就算她不知道昨晚和她抵死缠棉的男人是谁,她也不该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重逢之后,他已经正面出现在她面前过好几次,小巷子里打群架,快餐店里的搭讪,风雪夜的一杯热牛奶,还有现在,酒店大厅水晶灯下他眼睛里的渴望与迷恋。
哪怕是个陌生人,这样高频率地出现在视野里,也总该记住他。
可是,林可馨对他没有印象,半点都没有。
要多忽略才可以熟视无睹?要多无视才能做到这样心不在焉?要多狠的心,才能忘得如此一干二净?他,可曾在她心目中留下过半分位置?
可可?那个曾经站在阳光下,满眼爱慕,怯生生又异常大胆望着他的纯净女孩,已经死了啊!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两个人。
一个他,沿着人生既定的目标,在商场披荆斩棘大放异彩,迅速登上商业帝国的巅峰,痴痴地等待他梦中的女孩回归。
另一个他,永远被囚禁在酒店空荡荡的水晶灯下,一次次地回味红番区娱乐城地下室大床上的抵死缠棉,又一次次在黑暗中,用愤怒和仇恨杀死她。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的生活里只剩下两个字——孤独……
直到两个多月前,林可馨重新闯入慕景宸的生活。
那天与其说是个意外,还不如说是老天给慕景宸开的一个特别混账的玩笑。
六年了,当她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时,依然放浪形骸。
他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活成了上帝,她却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变成了垃圾。
可是,就算是这样,慕景宸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男人欺负她。
尤其当林可馨跪倒在他脚边,哀求地对他说“我还有一样东西,您要吗”
时,慕景宸没有半点抵抗能力,也不想抵抗,直接缴械投降了。
慕景宸觉得自己真是悲哀,十年前,他第一次看见林可馨,就毫无抵抗能力地沦陷。
六年前,她那样残忍地抛弃他,用那么肮脏卑微的姿态出现,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
现在,她不过说了一句话,他六年的坚持和伪装全部土崩瓦解,依然那么想要她。
他就像围绕在她脚边转来转去的小狗狗,只要她一声招呼,就会毫无怨言地跑到她的身边摇尾乞怜。
还真是,犯贱得可以!
“可可?”
从被子里抓起林可馨的手,放到唇边轻柔地亲吻,慕景宸的声音里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卑微,“只要你留下来,只要你不再逃,我们就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什么都不在乎,也不会问你过去经历了什么,更不会再欺负你。
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爱你,好不好?”
不知道是慕景宸的声音太魅惑,还是夜色太凄凉,睡得人事不省的林可馨突然哼了一声。
然后,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慕景宸猝不及防,眼睛里的深情和痴迷全都来不及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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