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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第一次重逢时,林可馨因为害怕没有认出来他的话,那么这一次又算什么?虽然三年多的分离,他们都长大了,也成熟了不少,但他们并没有整容,怎么就会到面对不相识的地步?他明明重逢的一眼就认出她了啊!
等慕景宸反应过来追出快餐店的时候,哪里还有林可馨的身影,只有王书满脸同情地坐在车里等他。
对于这样的相见慕景宸当然不甘心,所以,第二天他又去了那家快餐店。
那天,快餐店的生意很好,林可馨穿梭在顾客之间,像只忙碌的蝴蝶。
慕景宸找了好几次机会和她说话,林可馨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的时间却一次都没有超过两秒钟。
就好像,在她眼里,他只是一名普通顾客,他和她,早已形同陌路。
颓废地离开快餐店之后,慕景宸有好几天没有再去找过林可馨。
他觉得,相爱的一年半真的太短暂,完全没办法和分离的三年相提并论。
而那个目光懵懂,又如小鹿般纯净的女孩,早已长大了,完全忘记他了啊!
慕景宸决定最后一次去看林可馨是六年前江城的第一场雪夜。
曾经,林可馨告诉慕景宸,她喜欢下雪,因为雪很纯洁,可以将所有肮脏的、丑陋的东西粉饰一新。
所以,慕景宸想最后看一眼他心爱的女孩,为他们这段不算美好,却刻骨铭心的初恋画上圆满的句号。
慕景宸没有下车,他坐在副驾位置上静静地吸烟,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快餐店玻璃橱窗里的林可馨。
王书等得实在无聊,在慕景宸掐灭第十五根烟头时,终于忍不住问:“你不进去看看她,跟她说几句话,当成你们的告别礼?毕竟好合好散嘛!”
“绝不!
我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的声音又冷漠又傲娇,带着被抛弃后深深的伤痛。
王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林可馨下班出来了。
她穿得很厚,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手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但她可能没有吃饭,所以她把围巾拉下来,露出冻得红兮兮的小脸蛋,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来一只馒头,边走边吃。
馒头大约是凉的,她吃得很用力,往下咽的时候好几次都差一点噎住。
王书看了一会儿,突然皱着眉说:“她就在快餐店打工,为什么不吃了晚饭再出来?难道她连这点钱……”
王书的话还没有说完,慕景宸已经推开车门冲了出去,手里还没忘记端上才买的那杯热牛奶。
王书愣了一下,哑然失笑:“这就是所谓的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下车后走得很快,他没有从林可馨身后追过去,而是精明地绕了个弯,从小路上超过林可馨,然后面对着林可馨走过来。
林可馨还在专心致志对付手里的馒头,天气太冷,她的牙齿有点打哆嗦,一口咬下去没咬好,咬到了嘴唇。
刚舔去唇上的血渍,眼前便多出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
林可馨愣了一下,倏地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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