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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她教养出来的闺女,端是这性子就让人心疼喜欢的。
“那锦若可有中意的人呢?前些时候京城里倒是也有人想着说媒,但你爹却嫌人家纨绔配不上你,都给拒绝了。
只是你毕竟到了十三,迟早媒人都会给踏破门槛的。”
林宝珠任由闺女撒娇,温和的继续问道,“你要是有合心意的人,只管跟娘说,娘帮你留意着。”
这么一说,她就明显感觉的刚刚还在她身边蹭着的锦若,动作僵了一下,呼吸都有些变化了。
很明显,闺女是有了心上人了。
想到郎情妾意,虽说她也觉得十三岁的年纪太小,可并不妨碍她先帮着参谋考验几年。
十三岁的青涩年纪,在古人眼里却是最容易情窦初开的时候。
许是她还不懂什么叫相濡以沫,但在这个时候能放到心上的男子,才是最容易刻骨的。
林宝珠也不催促,更是没敢叹息或是失笑,就怕自家闺女羞涩的不肯再开口。
说实话,也不是她古板非要干涉闺女的心思,实在是她不放心啊。
锦若默了一会儿,见娘亲还在等着她回话呢,不由的鼓起勇气磕磕巴巴的开口说道:“娘,我不喜欢京城的生活,我想回桃树湾。”
那声音小的呦,就跟蚊子叫似的。
要不是林宝珠竖着耳朵听得仔细,怕是就要听不清楚了。
她微微挑眉,哑然半晌,感情拱了自家好白菜的猪是桃树湾的?
她嘴上不说别的,心里却开始飞快的盘算起来。
能跟自家闺女岁数差不多,又常在一起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上个月,秋娘捎信说板凳同鲁大娘家孙女定亲了,小山好似也说下了一门外村的亲事......盘算来盘算去,似乎也就只剩下路婆子家的狗剩了,也就是刘金才的侄子桃树湾河滩地那边的二把手刘满文。
说起来,那孩子还真是个可靠的,勤快又能吃苦,而且还没什么不好的习惯。
更没听说有钱之后,做过什么不好的事儿。
反倒是一直都很孝顺,不然也不会都在张记有头有脸的了,还能被他娘拿着笤帚疙瘩抽的到处跑......
心地纯良带人厚道,但却不是死心眼,对于狗剩那孩子,林宝珠还是很满意的。
只是一想到许是自己闺女心仪那臭小子,她就有些诡异的不乐意跟别扭,总想挑剔一番。
这也就是她,若是让张满囤知道了,怕是还得黑一场脸色呢。
毕竟,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但是老丈人看女婿,那可就得当作抢了自家闺女的敌对人士了。
“桃树湾好,再过些日子,爹娘就带了你跟晟瑾回桃树湾好不好?”
林宝珠心里有了眉目,也不再逼问自家闺女,反倒是主动撇过了那个话题说起别的来。
果然,随着自己娘亲说起村里的事儿来,锦若也看看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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