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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并不长,所以下一秒,脚步声的主人就出现在了雷克斯的面前。
那是一个大头男孩儿,拥有一张粉红色的银盆大脸,脖子很短,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浓密的金发平整地贴在他那厚实的胖乎乎的脑袋上,而且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根手杖,身材几乎有雷克斯现在这个身体的两倍宽。
那个男孩儿一见雷克斯站在那里,就顿住了脚步,凶巴巴地瞪着他。
“你在这里做什么?!”
那个男孩儿趾高气扬地说着,还用自己的手杖敲了敲地板,“你现在应该在厨房给我煎熏咸肉!”
雷克斯:“……”
他变成了地球人家里的厨师了吗?
雷克斯又左右看了看这里的装潢摆设,然后暗自摇头否认了自己的想法,这里的摆设十分简单,以他这一百年来的见闻推断——不像是请得起厨师的样子,而且作为厨师的自己也不可能穿得破烂成这样。
“你听不见我说话吗?!
你这个没人要的狗东西!”
那个男孩儿看来十分不适应雷克斯对他的忽视,所以更加愤怒地用他的手杖指着雷克斯的鼻子说道。
“……我听得见,”
感谢百年来的人类生活经验,有求于人的时候就要识相这点道理雷克斯自然是懂的,所以他十分顺便地忽略了那句“狗东西”
和那根几乎碰到他鼻子的手杖——大不了这个仇以后再报——然后伸手拨开那根手杖,露出一个自认为很和蔼的笑容,开口道,“请问……我是谁?”
……
那个大头男孩儿张大了嘴巴看着雷克斯,就好像是在看一个外星生物一样——虽然他看见的确实是一个外星生物——但是下一秒,那个男孩儿脸上的震惊之色就退了下去,拼了命的用自己的手杖敲着地板,转而变成了一种暴怒的表情,“你在逗我玩儿吗?!
你这个狗杂种哈利·波特!”
“……”
雷克斯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场景分外的熟悉了——不是因为他经历过,而是因为他看过!
那本花了十年才写完的小说——《哈利·波特》。
因为内容很有趣,所以原本已经在地球上停留够了一百年该的雷克斯特意多停留了几年,直到这部小说完结他才心满意足地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地球回到自己的星系去准备成人礼。
但雷克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多停留了这么几年,竟然会出现这么神奇的事情——他,一个外星人,竟然会出现在《哈利·波特》的场景里!
……
这是不是在拍电影?
雷克斯疑惑地抬头看了看头顶——没有摄像机。
……
雷克斯瞬间失落了。
“喂!
你这个狗杂种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达利还在不遗余力地挑衅,但雷克斯已经不再管他了,而是径自走到楼梯口,双手托着下巴跟朵蔫了的花儿似的无声地坐下:“(;′⌒)”
达利:“……”
不理会达利关于“你这么无礼地对待我,我要告诉爸爸让他打死你”
的言论,雷克斯花朵蔫了的雷蒙忧伤地坐在楼梯口,思考着自己的前世今生。
他昨天晚上像往常一样,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进了飞船里,准备等一个乌云密布的黑天悄悄离开。
不过因为那几天的天气都很好,所以他调了一个阴天闹钟后就放心地睡了下去。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他竟然一睡就睡到了这里来!
雷克斯花朵蔫了的雷蒙伤心地坐着,接着整个身体一僵,仿佛想起了什么令他胆寒的事情。
雷克斯颤颤巍巍地伸出右手,看了看旁边墙壁上挂着的照片……然后动了动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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