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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初升,如烈火般的光芒染红了天边云霞。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今日,或许不是个好天气。
有经验的村民,已经开始准备抢收田间的麦子了。
前几日半夜已经下过一场雨,若是再来一场暴雨,田间的麦子只怕会倒伏。
到了那个时候,再想收割就麻烦了,而且泡了雨水的麦子也会发霉发芽。
尽管距离小麦彻底成熟还有几天时间,但早几天也没影响。
有句俗话说得好,小麦九成熟十成收,十成熟九成收。
一直睡到日上三竿,韩桢才起床。
洗漱一番后,他来到二院,唤来小虫,“去将袁初六带来。”
小虫二话不说,转头出了门。
前两日,韩桢便吩咐马三狗领着袁初六走了一趟他所说的暗道。
确定无误后,便没有杀他。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回来之后,韩桢将他扔到了石灰窑充当苦力,在山上凿石灰石。
没一会儿,袁初六被带来了。
“不知小郎君唤俺有何事?”
袁初六搓着手,心头忐忑。
说实话,他还挺满意现在的生活,凿石头虽然累,但关键是能吃饱饭啊。
一天两顿,晚上还是干饭,只要能吃的下,不浪费,随你吃多少。
这可把他乐坏了。
在松山岭的寨子里,每顿只有一碗稀粥,相比之下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韩桢拿起炊饼咬了一口,语气随意道:“今日我要攻打松山岭,你随我一起去。”
这厮在山寨里待了三年,对山寨的各处布局了如指掌,并且战后收拢寨子里的农奴,也会用到他。
“这……俺晓得了!”
尽管心中有一万个不情愿,可袁初六还是硬着头皮答应。
他心里清楚,如果自己敢说个不字,绝对小命不保。
用过早饭,韩桢回到后院,将竹甲穿上,拿起马槊。
昨夜太匆忙,加之光线不好,没来得及细看。
此刻再看,发现槊杆中段握手处,缠着一圈防滑的鲨鱼皮,尾端处还镶着一个虎头铜樽。
这个虎头铜樽,可不仅仅只是装饰,而是保持整根马槊平衡的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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