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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日起,吏部侍郎之女,就频繁借机接近他。
而他攀附上吏部侍郎之女的消息,不胫而走,无论自己如何解释,别人都认为,那只是他的掩饰自己攀附高枝的说辞。
那夜,他和沈凌相约,把生米煮成熟饭,正式结为夫妻,也就绝了那礼部侍郎之女的念想。
等他来到沈凌的小屋时,沈凌已经自缢而死,桌上只留着一封被泪水打湿的遗书。
说到这里,宋林堂的眼眶已经通红,两行清泪流了下来。
想不到啊,这宋林堂还是个痴情种,自己一开始称对方是大齐陈世美,有些草率了。
庆言忍不住在心中,自责了一秒钟。
“看出什么端倪了吗?”
庆言看向凑在一起,仔细查看遗书内容的三人。
看着他们眉头紧锁的样子,应该是没看出什么东西。
庆言接过纸张,端详着内容。
“侍奉情郎千百日,郎君提名攀高枝,长发曾想为君留,女妆来生再相逢。”
这首诗,表达出了沈凌因为情郎的抛弃,伤心欲绝,所以轻生。
字里行间,更多的则是不舍,看不出来痛恨。
如果沈凌想在遗书中留下线索的话,应该就在这首诗中。
他突然想到,自己以前读初中那会儿。
自己暗恋一个女孩子,写了一首藏头诗送给女孩子。
最后,那个女孩子,和一个会打篮球的体育生谈起了恋爱。
到自己大学毕业的时候,回忆起来。
只感觉到,尴尬的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两室一厅。
“不对!”
庆言把这首诗每一句的第一个字,连在一起。
“侍郎长女!”
沈凌为了不被对方发现端倪,特意把整首诗书写错开。
这个聪明的女孩,最终瞒过了所有人。
要不是庆言有过尴尬经历,他都很难发现其中奥秘。
“宋公子,今日之事,还望保密。”
庆言起身施礼,带着三人起身离开。
宋林堂一同起身,送四人离开。
走到门口之时,一辆马车从远处缓缓驶来,最终停在四人跟前。
马车帘子掀开,一张鹅蛋脸露了出来,虽然打扮的极为精致,却长着一张大众脸。
马车前方,有一人骑在马上,面色刚毅,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左侧脸颊,直达右侧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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