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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结婚我有什么好处吗?”
路孤星有些疑惑的发问,眼眸底下,闪过一层的担忧。
但其实跟他在一起的话也不是个坏事情。
现在路国松逼迫她嫁人,找的男人也不知道是好的还是坏的,反正就是一定要她嫁人,她还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看的顺眼的。
这个男的也看得顺眼,家世也不错。
关键是长得这么好看。
跟他在一起了,路国松也没有办法逼迫她嫁人了。
更关键的是,他身上有万字符的标记,路孤星估计还得靠着他活着,毕竟只有万字符的男人能解除她的诅咒,她更不知道自己的诅咒有没有解除掉。
霍霄爵听到路孤星的话,眼眸底下闪过一丝的厌恶,他就知道,所谓好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而已。
这点他自然可以办到。
他眉头微蹙,语气不耐:“你想要什么好处?”
路孤星贼兮兮的笑了一下,突然想到了一个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天大好处的东西,她问:“管饭吗?”
“……”
这是什么破好处?难不成嫁给他之后,还能饿死她不成?
路孤星怕他会想的不够多,所以赶紧的说:“我是那种一顿可以吃十碗饭的人。”
霍霄爵:“……”
路孤星的话,也不是吹牛皮的。
她从小胃就长的跟别人不一样,别人是有一个胃,但是她一个巨大胃,平时吃的东西就很多,别人吃一碗饭能饱的东西,她必须吃十碗饭,而且她还有一种特异功能,就是无论自己吃多少都不会胖,微博上面有一种说是大胃王的,就是专门形容她这种人。
她也利用自己的这个专项,弄了一个美食博主,她自己就是大胃王。
她在微博上面发的视频,都是自己一次性吃掉了多少东西,每次的点击率都是破百万的。
她也是一个坐拥300万粉丝的大胃王博主。
她这个习惯,是天生的,从小到大都这么喜欢吃,别的小朋友都顾着谈恋爱的时候,她都已经是吃五碗饭的小朋友啦!
她妈带她去做过检查,医生说她的胃,跟一般的人不一样,她的胃比较大,所以,承受能吃的食物,是一般人的几倍,这个不是身体的问题,只是胃大了,所以就吃的多。
她妈小时候就经常说她这么会吃,将来没有人敢娶了。
要是摊上霍霄爵了,可能以后可以吃十三碗饭也不一定。
霍霄爵听到路孤星如此坦白的话,张了张薄唇,刚想说什么,还没有来得及说,他身边站着的那个保镖,完全是吓到了,就很目瞪口呆的问路孤星:“吃这么多?撑吗?”
路孤星:“还好,也就八分饱。”
霍霄爵:“……”
这女人……是猪吗?
霍霄爵也不是不能让她吃饱的人,这点要求的确不难办得到。
霍霄爵答应了她,“可以。”
路孤星想了想,好像哪里不对劲。
有个被她历史性遗留的问题。
“那个,我突然忘记了,其实我还有个要求。
你让我答应你也可以,只是我有个条件。
如果一个月后如果跟你不合适,我有选择我俩个掰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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